《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》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,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,小編特整理了物業管理師考試《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》相關知識點,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,順利通過考試!
(1)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管理(重點)
物業管理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,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。人事部、建設部共同成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辦公室,負責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工作。建設部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,負責擬定考試科目、考試大綱,組織命題,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庫等工作。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、考試大綱、考試試題,組織實施考試工作。人事部會同建設部共同研究確定合格標準,并對考試考務工作進行指導、監督和檢查。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房地產主管部門協商職責分工,負責當地物業管理師資格時,還應當提交通過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。
(2)申請延續注冊
物業管理師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。《注冊證》在有效期限內是物業管理師的執業憑證,由持證人保管和使用。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,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,向注冊審查機構申請延續注冊。注冊審批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,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延續注冊的決定;審批機構逾期未作出決定的,視為準予延續注冊。申請延續注冊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①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延續注冊申請表》;
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;
③達到注冊期內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。
(3)辦理變更注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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